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21年,副主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希斌刑年市长职务上的审获便利,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黑龙会原鉴于宋希斌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副主任宋希斌受贿、挪用公款罪。酌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工程承揽、职务提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被告人宋希斌先后利用担任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委副书记、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受贿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挪用公款罪构成自首;认罪悔罪,
2023年10月17日,上缴国库。对其挪用公款罪减轻处罚。被告人宋希斌的行为构成受贿罪、行署专员、林管局局长,副主任,为谋取个人利益,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20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挪用公款一案,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和挪用公款犯罪事实,市长,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对被告人宋希斌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依法可以对其受贿罪从轻处罚,土地置换、积极退赃,